越南高科技园区新规出台:投资者需关注这些变化
自2026年7月1日起,第260/2026/ND-CP号法令正式生效,为越南高科技园区引入了全新的监管框架。新规在提高项目准入门槛的同时,扩大了激励措施和行政支持力度,进一步强化了越南吸引高附加值投资的战略导向。
核心要点速览
- 根据第260号法令,符合条件的项目仍可继续享受投资优惠政策和一站式行政服务,但新的准入标准更加突出研发能力、战略技术、环保绩效和人才队伍质量等方面的要求。
位于高科技园区的制造和研发类项目,在运营标准和技术创新方面面临更高要求。
建议投资者尽早对照新规审查项目方案,确保合规并充分享受政策红利。 - 第260/2026/ND-CP号法令(以下简称“第260号法令”)对越南《高新技术法》的多个条款作出了细化和落实,重点强化了研发、战略技术、先进制造和人才培养等方向。
- 这意味着,越南正在从过去以投资规模论英雄的模式,转向更加注重项目是否真正具备创新能力、能否实现技术转移、以及能否创造长期价值的评价体系。
- 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,这一变化既打开了新的机会窗口,也对项目前期规划提出了更高要求——必须确保项目在设计之初就符合新的准入标准,并在整个投资周期内持续保持合规。
园区内投资者仍可享受优惠政策
根据第260号法令第22条,位于高科技园区的投资项目,继续享有与越南《投资法》规定的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地区同等的投资激励政策。
尽管激励框架本身变化不大,但法令扩大了投资者可获得的支持范围。具体而言,高科技园区内的企业可享受以下便利:
- 现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投资激励和税收优惠;
- 覆盖投资、企业注册、用地、建设、环保、劳动用工、税务及海关的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;
- 政府在人才招聘及相关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配套支持;
- 优先参与国家层面的高科技、战略技术、创新、技能培训和中小企业扶持计划。
同时,该法令允许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发展重点和财政状况,自行出台补充扶持措施。这意味着不同省份的投资优惠力度可能存在差异,选址因此成为一个需要更加审慎评估的战略决策。
项目准入标准全面趋严
新框架对申请入驻高科技园区的项目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资格要求,覆盖多个项目类别,整体门槛明显提升。
根据第260号法令第26条,所有投资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- 符合所在高科技园区的整体发展定位;
- 采用环境友好、节能高效的生产工艺和技术;
- 与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和承载能力相匹配;
- 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和技术能力,确保项目按期推进;
- 在同功能区域内,投资强度处于相对较高水平。
在以上通用要求的基础上,研发、先进制造、孵化服务、技术服务及教育培训等不同类型的项目,还须分别满足相应的行业特定标准。
研发及战略技术类项目获优先支持
该法令尤其重视研发密集型投资和战略技术领域的布局。
申请设立高科技或战略技术研发中心的项目,必须提出明确的商业化落地路径,而不能仅停留在研究层面。与此同时,此类项目的运营监管要求也显著高于其他类别。
这些规定清晰地释放了一个信号:越南希望引进的是真正具有深度的研发活动,而非单纯为了获取优惠政策而设的空壳项目。
先进制造类项目须体现技术领先性
涉及高新技术应用的制造项目,同样面临更高的准入门槛。除了须采用越南优先技术目录中所列的技术之外,项目还需通过以下方面证明其先进制造能力:
- 通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;
- 符合环保标准并采用节能生产方式;
- 配备较高水平的自动化和现代化生产线。
部分要求根据项目规模有所差异。达到特定投资额或营收门槛的大型项目,在研发支出占比和研发人员配比方面可享受适度放宽,这是在保持创新导向的同时对规模效应的合理认可。
对于有意将越南打造为区域制造基地的投资者而言,项目规划时应将以下要素纳入考量:
- 本地人才的培养和技能提升;
- 技术导入和自动化改造路径;
- 长期研发投入计划,以持续满足合规要求并保留激励资格。
认证程序简化,投资者责任加强
第260号法令还为无需取得投资政策批准或投资登记证(IRC)的项目,引入了一套更加清晰的认证机制。
按照新流程,投资者须提交项目材料,详细说明拟投资项目如何满足相关资格标准。申报材料中需就以下事项作出明确承诺:
- 项目实施进度;
- 技术标准;
- 用工安排;
- 环保措施。
相关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须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评估,评估过程中须与省级主管部门协调会商。
值得特别注意的是,投资者所作出的承诺将作为后续监管和检查的重要依据。如果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未能兑现上述承诺,投资者可能面临越南投资法规项下的合规追责。
因此,企业在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时,应确保其中涉及的技术参数、财务预测和运营安排等核心假设切实可行,并有翔实的实施计划作为支撑。
生效时间与过渡安排
第260号法令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,原规范高科技园区的第10/2024/ND-CP号法令同时废止。新法令设有过渡条款,在保护既有投资权益的同时,也要求未来的项目变更按新规执行。
现有投资许可证、投资登记证和高科技企业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。但企业需注意以下事项:
- 涉及高科技或战略技术业务内容的变更,须符合新的准入标准;
- 现有土地租赁协议在特定情形下可继续有效;
- 年度土地租金优惠待法令生效后,将按新框架执行。
上述过渡安排既保证了监管的连续性,也引导现有投资者逐步向越南最新的高科技和创新发展战略靠拢。
给投资者的行动建议
新的高科技园区监管框架清晰地表明,越南正从过去以资本规模为核心的引资策略,转向更加注重技术含量、创新能力和就业质量的价值导向。
对于跨国制造企业、科技公司以及以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的投资者而言,这一调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——在助力越南向全球价值链上游迈进的同时,也有机会获得更具含金量的政策支持。但前提是,项目必须真正具备技术实力,并在投资全生命周期内持续满足合规要求。
- Previous Article Understanding How Vietnam’s Middle Class Is Reshaping Consumer Spending
- Next Article



